參閱:網路追追追/不是「長」就好 解開充電迷思 2002/05/22 13:42

 記者王以瑾/台北報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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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上流傳著一封信,指出手機一空下來就要充電,隨時保持滿格,才能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,這個說法與過去電力用完了再充電的常識完全相左,到底電池怎麼充電才是對的?專家指出,若使用的是鋰電池,不必用完再充電,過度放電反而影響電池壽命。



台北科技大學蕭弘清表示,這封信件所提有部分是對的,過度放電的確會造成鋰電池的損害,最好的方式就是,當機器提醒你沒有電時,就立即充電,如果每次都等到電源消失才充電,電池反而容易故障。



不過,像鋰電池這種可重覆充電的電池,是有其充電壽命,菁山科技產品經理陳凱鴻指出,一般來說,都是500至800次,因此,如果沒事就充電,也會影響電池的壽命。



鋰電池可粗分為手機使用的簡易電池及筆記型電腦、PDA使用的智慧型電池(SmartBattery)。陳鴻凱指出,SmartBattery內含監控電池使用狀況的電路板,隨時回報電池使用狀況,如果使用者每次都在電力未使用前就充電,可能造成電路板參數混亂,影響蓄電能力,不過,只要下次將電力放盡再充電,就可以恢復原本的蓄電能力。手機的電池,構造簡單,只是電池加上保護IC,更沒有電源管理的問題。



至於電池是不是一充飽電就要趕緊從座充上取下?陳鴻凱說,無論是放在座充上充電,或是在手機、筆記型電腦等機體充電,這些設備都有自動斷電的功能,只要充飽就會自動切斷電源,比較麻煩的是,市面上某些品質不良的座充,可能無法精確偵測電力已達飽和,容易過度充電,減短電池壽命。



至於坊間流傳電池第一次使用時要充電超過10或12小時的說法,陳鴻凱說,這樣的說法不知從何而來,前面提過,充電設備都有自我斷電的功能,電力飽足之後擺在座上也不會繼續充電,因此這樣的說法並不符合機器設計。不過,新電池的確會有「睡著」了的現象,剛開始使用時蓄電能力還不是十分完全,等到用了幾次之後,內部化學物質活化,電池的能力才會發揮到極限。



不過,鋰電池也有自我放電的能力,如果你的電池長期不用,像DV、數位相機等等不常使用的電池,最好每隔3個月就拿出來將電充滿,才能維持電池的壽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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